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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州人才:谨防求职陷阱 远离非法集资
日期:2021-11-02 浏览

认识非法集资

非法集资是违法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吸收资金的行为。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:非法性、公开性、利诱性、社会性。


谨防求职陷阱,掌握以下须知

认准正规招聘求职渠道

网络招聘、求职应聘需认准持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谨防“黑中介”和“假猎头”。

不去无牌“金融机构”

金融机构需持牌经营,从事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需接受准入管理。求职金融行业岗位,务必核实公司是否具备金融资质,不去无牌“金融机构”就业。

不组织、参与非法集资

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,组织实施或做业务员协助开展非法集资活动,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。

举报查实有奖

求职者发现非法集资机构或非法集资行为,可积极向所在地处非办、公安机关举报,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。


认清法律风险

两高一部出台意见严惩非法集资犯罪 依法追缴帮助吸收资金人员好处费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,从中收取代理费、好处费、返点费、佣金、提成等费用,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从事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

南通市处非办、南通市信用联合办发文《南通市非法集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《办法》明确了发起、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,为非法集资提供推介、营销等帮助的其他单位和个人,可以认定为存在失信行为,应当列入失信非法集资联合惩戒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