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
文职工作人员招聘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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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岗位概况
岗位名称:四川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文职工作人员。
招聘人数:2人。
职位月薪:4700元/月(含社保费用,不含奖金、福利等其他费用)。
工作地点:成都。
工作时间:5*7.5小时/周,如遇重大紧急警务活动及特殊任务时7*24小时/周(轮班制)。
工作性质:全职。
工作经验:不限。有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经验、文字写作特长及在公安机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承担四川公安网上督察日常工作,承担网上督察系统应用、网上巡查、电话巡查、评议回访等工作;
2.承担网上督察问题及有关事项的受理、初办、流转、核办、催办、回复等工作;
3.承担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相关问题的咨询、协调、指导等工作;
4.承担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的值班备勤工作;
5.承担网上督察系统数据维护、统计分析、形成分析报告、信息简报及相关工作报告、材料等工作;
6.承担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安排的车辆驾驶等其他工作。
三、条件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(3)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;
(4)年龄在22—30周岁(1991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);
(5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(6)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,有一定的图文、音视频编辑操作基础;
(7)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8)做事认真、细心,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,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。
(二)优先条件
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下列人员:
(1)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;
(2)在职公安民警配偶;
(3)退役士兵;
(4)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(5)警察类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其他院校计算机、法学、中文专业毕业生;
(6)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。
(三)禁入条件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: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
(2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3)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(4) 本人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、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5)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四、工作地址
六、合同形式
本次招聘由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实施,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,派驻到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工作。
七、报名方式
简历投递邮箱:729436047@qq.com(请填完附表后发送至此邮箱)。
咨询电话:028-86301914,18302881403。
提示:本次招聘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报名、考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