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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1-06-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

四川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

文职工作人员招聘信息

 达州人才网·达聘网讯 

一、岗位概况

岗位名称:四川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文职工作人员。

招聘人数:2人。

职位月薪:4700/月(含社保费用,不含奖金、福利等其他费用)。

工作地点:成都。

工作时间:5*7.5小时/如遇重大紧急警务活动及特殊任务时7*24小时/周(轮班制)。

工作性质:全职。

工作经验:不限。有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经验、文字写作特长及在公安机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。

二、岗位职责

1.承担四川公安网上督察日常工作,承担网上督察系统应用、网上巡查、电话巡查、评议回访等工作;

2.承担网上督察问题及有关事项的受理、初办、流转、核办、催办、回复等工作;

3.承担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相关问题的咨询、协调、指导等工作;

4.承担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的值班备勤工作;

5.承担网上督察系统数据维护、统计分析、形成分析报告、信息简报及相关工作报告、材料等工作;

6.承担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安排的车辆驾驶等其他工作。

三、条件要求

(一)基本条件

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
3)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;

4)年龄在22—30周岁(199161日至199961日期间出生);

5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6)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,有一定的图文、音视频编辑操作基础;

7)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8)做事认真、细心,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,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。

(二)优先条件

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下列人员:

1)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;

2)在职公安民警配偶;

3)退役士兵;

4)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
5)警察类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其他院校计算机、法学、中文专业毕业生;

6)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。

(三)禁入条件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:

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

2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3)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
4 本人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、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5)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
四、工作地址

四川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中心(成都市武侯区七道堰街8号)。

五、招聘流程

招聘采取报名、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确定人选、试用、签署正式合同的程序进行,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。

六、合同形式

本次招聘由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实施,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,派驻到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工作。

七、报名方式


简历投递邮箱:729436047@qq.com(请填完附表后发送至此邮箱)。

咨询电话:028-8630191418302881403

提示:本次招聘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报名、考试费用。

 

附表